数说江西政协五年“成绩单”:履职尽责 凝聚共识******
中新网南昌1月10日电 (记者 吴鹏泉 刘力鑫)收到“委员作业”6000多篇、收集社情民意信息2.9万多条、搭建“赣事好商量”平台6000多个、收到提案3673件立案3194件……五年来,江西政协围绕中心履职尽责,凝聚共识效果增强,为助力江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政协江西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10日在南昌开幕,十二届江西省政协主席姚增科代表政协江西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作工作报告时表示,五年来,江西政协接续发展,履职尽责,干出新时代新样子,彰显新时代新价值。
姚增科介绍,江西政协完善履职考核评价体系,按照“一个也不少”要求,建立委员必提交作业、常委必撰写报告、党组成员必进行点评制度,实行“缺会补会、缺学补学、缺训补训”,委员责任意识不断增强。
江西政协还探索委员参加计划专题与自主选题调研两结合,形成“委员作业”6000多篇;持续开展委员联系走访民营企业活动,帮助解决“转型升级瓶颈”等难题500多个。
姚增科表示,面对战疫战贫抗洪抗旱多场大考,江西政协委员们快速响应,有的不顾个人安危驰援一线,有的及时发声下情上达,有的慷慨解囊捐款捐物,有的深入基层疏导情绪、化解矛盾,关键时刻站得出、顶得上、靠得住,使命担当彰显。
十二届江西省政协副主席谢茹在作关于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时说,十二届江西省政协全体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各专门委员会,围绕江西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聚焦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民生问题履职建言,五年来共收到提案3673件,立案3194件,现已全部办结。
谢茹透露,围绕江西经济建设,江西政协提出提案961件。其中,在促进VR、5G、航空电子产业发展等方面,提出提案311件;在做强投融资平台、实施研发攻坚行动、推进“科创飞地”平台建设等方面,提出提案335件;在减税降费、加大惠企纾困力度、促进消费、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等方面,提出提案315件。
谢茹说,围绕社会建设,江西政协提出提案819件。其中,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破解“空心村”改造困局、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等方面,提出提案229件;在推进“双减”工作、加快职业教育发展、建设“双一流”高校等方面,提出提案226件;在开发利用江西道地药材、发展中医药和生物医药产业等方面,提出提案364件。
姚增科表示,五年来,江西政协共立项课题80个,开展重点协商活动200多场,收到大会发言2800多篇,收集社情民意信息2.9万多条,形成政协专报、建议案160多件,江西省委、省政府领导均就如何鉴用作批示、提要求,成为党政决策重要参考。
姚增科说,江西政协广泛开展团结联谊,定期走访慰问少数民族和宗教界委员;组织港澳委员和特邀海外侨胞代表开展返赣视察,参加对接粤港澳大湾区、“赣台会”等经贸活动,引导港澳委员发挥“双重积极作用”。
谈到江西政协下一步工作建议时,姚增科表示,要深刻把握新时代新征程人民政协的使命任务,按照中共江西省委部署,坚持党的领导、统一战线、协商民主有机结合,坚持发扬民主和增进团结相互贯通、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推动新时代政协工作高质量发展。(完)
再添一城除夕夜不禁烟花,多部门近年引导各地避免禁放一刀切******
澎湃新闻记者 吕新文
据辽宁盘锦市政府网站1月8日消息,盘锦市政府当天作出《关于2023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通告》称,2023年春节期间全市域范围内实行烟花爆竹限时燃放。
盘锦市规定,1月14日(腊月二十三)、1月21日(除夕)至26日(正月初五)、2月5日、6日(正月十五、十六),每日7时至23时(除夕夜不限时),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
对于小区烟花爆竹燃放的管理,盘锦市政府规定,由物业服务企业或社区划定小区内烟花爆竹燃放区域。烟花爆竹燃放期间做好巡查值守、安全防火工作,及时劝阻和制止业主不规范燃放行为。节日期间,物业服务企业做好清扫保洁,烟花爆竹燃放遗留物在消除复燃起火隐患后,及时收集由环卫部门进行集中转运处理。
此前,2022年12月30日,辽宁大连市政府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的通告》:控制燃放区域允许燃放时间为2023年1月14日(腊月二十三)、2023年1月21日(除夕)至2023年1月28日(正月初七)、2023年2月5日(正月十五),每日7时至23时;控制燃放区域之外的地区允许燃放时间为2023年1月14日(腊月二十三)至2023年2月5日(正月十五),每日7时至23时。控制燃放区域有: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园区全域,其他区市县(先导区)建成区为控制燃放区域。其他时间,禁止一切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
除辽宁盘锦、大连外,山东东营、滨州等地明确春节期间在部分区域和个别时间段可以燃放烟花爆竹。
根据《东营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暂行办法》,在全市禁燃禁放区域内, 可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分别是农历腊月二十三、除夕至正月初五,以及正月十五。
据滨州市政府官网发布的《滨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在滨州市主城区(东、西、南、北外环路以内),县(市、区)城区建成区限制燃放, 即自除夕至正月初五、正月十五可以燃放,其他时段不得燃放。
春节临近,是否燃放烟花爆竹的话题引发热议。
据人民政协网1月9日报道,宁波市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上,市政协委员屠嫩斐呼吁协调环保、安全和年俗仪式感之间的平衡,将宁波市烟花爆竹“禁燃令”改为“限燃令”,找回更多“年味儿”。
屠嫩斐建议,在年味、安全和污染之间找到平衡,尽快推进烟花爆竹依法规范、依法管理,启动《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将燃放烟花爆竹对空气质量以及安全的影响控制在最低限度。
据中国新闻周刊1月7日报道,目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仍在修订中。澎湃新闻注意到,《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涉及避免“禁放”一刀切全面(全区域、全时段)禁放烟花爆竹等内容。
应急管理部网站2019年12月13日公布对全国政协委员诸葛彩华《关于合理引导和规范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燃放,促进产业良性发展的提案》的答复称,2013年以来,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多次专题研究了《条例》修订工作,应急管理部会同公安部等有关部门深入研究诸葛彩华和相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相关单位、个人提出的意见建议,在修订《条例》工作中,对相关原则性规定予以细化,充分听取相关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应急管理部、公安部等有关部门积极引导各地方政府权衡利弊、科学评估、听取群众意见,综合考虑大气环境容量、传统习俗等因素,合理制定本地区烟花爆竹禁限放政策,科学规划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时段,避免“禁放”一刀切全面(全区域、全时段)禁放烟花爆竹,鼓励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春节、元宵节、中秋节等重大传统节日期间和庆典活动中组织专业燃放。2018年,应急管理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再次明确地方人民政府要科学合理制定烟花爆竹禁放、限放政策,引导有燃放意愿的人民群众依法、安全、文明燃放烟花爆竹。
应急管理部在这份答复中表示,目前,全国烟花爆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正在组织修订《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研究制定《烟花爆竹环保性能评价方法》,将对个人燃放类烟花爆竹进行细分,明确安全环保技术指标,对烟花爆竹环保性能进行分级评价,考虑制订安全系数高、环境影响小、适宜于大部分区域燃放的烟花爆竹产品级别类别标准,以及适宜城市燃放的城市烟花标准,为地方政府因地制宜制定烟花爆竹燃放政策提供技术依据,为消费者选择适用的烟花爆竹产品提供指引,为烟花爆竹行业转型升级营造积极稳定的环境。